|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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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22 14:54 文章来源:国贸学会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根据本会章程第三章(会员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的资格:
凡承认本会章程、自愿加入本会、热心研究国际经贸问题并有一定成果和热心参与本会活动的学者、专家和实际工作者,都可申请入会。
二、个人会员的申批程序是:
1、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;
2、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;
3、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书面通知,并在学会网页上公布。
三、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2、积极支持和关心本会工作,认真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任务;
3、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4、获得本会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;
5、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6、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,并可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7、按规定交纳会费:
依据有关规定,个人会员的会费交纳标准暂定为每年300元。具体办法如下:
① 申请批准并收到通知后,即交纳会费300元,本会即开始提供相关服务,本人也开始享有上述规定的权利与义务;
② 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后的每年上半年(既元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)为其交纳会费的时间;
③ 交纳会费的方式可以现金交纳、银行转汇、邮局转寄等多种形式;
四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:
个人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。
五、个人会员的管理:
1、由本会秘书处负责同个人会员联系并进行管理;
2、个人会员一旦被批准入会,本会即在网站上公布,并按先后次序在会员栏中的个人会员部分进行排列,在网页上只公布个人姓名、学术职称和所服务的单位。
3、对个人会员进行动态管理:
① 凡提出退会者,我会将根据退会自由的原则予以批准并即在网页上予以除名;
② 个人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应该参加的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将以适当的方式同其联系确认后,即从网页上予以除名;
③ 个人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,即予以除名;
④ 如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,我会也将取消会员资格。
本办法已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现予以公布,并开始办理个人会员的入会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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